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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诸多风景名胜地遭抢注 成别人商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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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4-10 11:2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编辑:周小林

       日前,有媒体报道我省荔波县名被省外食品企业注册为商标。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,我省部分地名和风景名胜区被省外自然人注册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目前“花溪”、“青岩”、“安顺”等不少地名均被外省抢注。
       记者从贵州华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了解到,目前全国范围内,以“荔波”为名称注册的有效商标有5件,其中3件被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注册,其余两件为广东化州一家企业所注册。
       华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翔表示,我省部分地名和风景区被外省企业注册为商标的情况,已不在少数。据介绍,“花溪”、“青岩”、“梵净山”、“修文康庄”等名称都已被外省抢注。而今年3月,广东省的朱某等人分别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“雷公山”商标,并已获初审公告。目前,雷山有关方面正试图通过有关途径索回商标。
       我国商标法第1O条第2款规定:“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是,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;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。”
       王翔解释道,虽然有法律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正如法规中提到的一样,如果商标含有“第二含义”就可注册。
       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有关人士也表示,比如“安顺”虽是我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,但其还有“平安顺利”的意思,法律上是允许注册成商标的,所以“安顺”早已被国内企业抢注。此外,“福泉”、“长顺”在全国也有注册商标。
       那么,是不是就该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名牌被别人“借用”?通过法律途径可否追回被注册商标?
      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,北斗星律师事务所贾倞律师认为,除非对方愿意撤销不使用。“不过这基本不可能,对于外面的企业来说,就是看中了贵州的名气才会来‘抢’,不然为什么不抢其他地方的呢?”
        就“荔波”等被抢注,贾律师说,整件事情的是非过错相当清楚,因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,除非法律认可,地名之类大众化的名称、标识等不能用作商标。不过,如果要因此提请诉讼也并非易事。“取证很难,你无法将对方侵权的责任和因此造成的损失量化。”
       “贵州本来在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就不明显,如果再没了自然山水的品牌宣传优势,对于贵州来说损失将会很大!”贾律师说。
       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,截至目前,全省驰名商标达到20余个。虽然较之前大幅增加,但和同属西南地区的重庆、成都等比起来,就数量而言仍远远落后。本来名牌就少,再加上保护意识、专利意识缺乏,难怪我省名牌频频被外地人抢注。贵阳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李艳也表示,企业应该加强专利意识,一旦打造了一个品牌,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,将品牌的归属明确,这样当有侵权现象发生时,就可以用法来保护自己的企业和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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