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多 发表于 2007-7-12 19:41:07

阿坝州拟作《变通规定》保护世遗

编辑:周小林<br>
<br>
<IMG onmouseover="javascript:if(this.width>600)this.width=600;" src="leadbbsfile/fileType/jpg.gif" onload="javascript:if(this.width>600)this.width=600;" align=absmiddle border=0>此主题相关图片<br>
<IMG onmouseover="javascript:if(this.width>600)this.width=600;" style="CURSOR: hand" onclick=javascript:window.open(this.src); src="leadbbsfile/upload/2007/07/12/193944.jpg" onload="javascript:if(this.width>600)this.width=600;" align=absmiddle border=0><br>
(图为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境内的世界遗产九寨沟)<br>
<br>2007年7月9日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获悉,阿坝州拟对2002年4月施行的《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》作出《变通规定》,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本月24日,该规定将正式提交省人大第29次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。<br>
  《变通规定》最引人关注之处,在于将原条例中禁止建设宾馆等建设项目及设立各类开发区、度假区的范围,由“保护区、核心区”调整为“核心区”。有关人士解释,由于保护区面积往往数倍于核心区面积,且涉及群众众多,调整禁止建设范围,有利于解决目前世界遗产资源保护管理和地方经济发<br>
  展社会和谐间的矛盾。有的世界遗产地,既是国家森林公园、国家自然保护区,又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,并由此出现一个世界遗产多个专业规划,且规划间相互矛盾问题,长期困扰遗产地管理。对此,《变通规定》提出,世界遗产地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,其总体规划可作为世界遗产总体规划。关于世界遗产出让问题,《变通规定》使用了更为强硬的措辞,变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让或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”为“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”,以增强这一规定的绝对性。<br>
  此前,省人大民宗委曾专门就《变通规定》的重要条款,征求世界遗产管理机构和遗产所在地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。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阿坝州拟作《变通规定》保护世遗